赵军律师,我在一家做工程招投标的施工队管项目,去年6月老板为了中标,让我给评标专家送购物卡和现金,总共20万,走的是材料款。现在那个专家被调查,老板让我出去躲几天。我很焦虑,这算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我如果主动交代,能不能争取取保候审?
这种事,先别躲。躲几天容易变网上追逃,自首机会就没了。 定性上看:老板为了公司中标,让你给评标专家送20万,钱走公司材料款,好处归公司,通常往“单位行贿”或“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上靠,你是直接经办人,可能被列为直接责任人员。关键看评标专家身份:若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就是单位行贿;若只是一般评标专家,多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你要是没截留、没为自己谋利,别轻易认成个人行贿。 怎么解决:第一,尽快找当地刑辩律师,把老板指令、公司走账、中标归属、你只是跑腿的证据理清。第二,主动去监察委或公安交代,争取自首、坦白、认罪认罚,并退缴涉案款。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法律上有从轻、减轻甚至免除空间。第三,取保候审不是自动的,20万不算小,要看社会危险性、是否串供、是否主犯。配合调查、不串供不毁账,才有机会。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材料款走账这类案子,越早做刑事合规应对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