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密集落地,数据资产入表与数据要素合规流通成为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重要课题。对国有企业及相关市场主体而言,如何理解政策要求、完成数据资产确权与合规认定,并在登记、评估、入表及后续资本化运用中守住合规底线,已成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关键前提。
从政策导向看,“数据二十条”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鼓励数据共享共用,释放价值红利,建立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在合规流通使用中激活数据价值。《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探索数据资源多样化有偿使用方式,支持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资产有条件有偿使用。上述政策为数据资产入表、数据交易与融资等数据资本化活动提供了制度指引。
行业分析认为,数据资产入表是指将数据确认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的一项,以体现其真实价值与业务贡献,最终实现数据产品交易。数据资产的确权与合规认定是数据资产入表的前提条件,是数据资产交易、融资等数据资本化活动的法律保障。通过合规认定,企业能够更好地识别和降低法律风险,确保数据资产入表过程遵循最新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企业通过数据资产入表,可有效将信息化建设投入成本和行业生产成本转化为数据资产,在降低企业负债率、提高利润率、提升企业信用评级和融资能力的同时,依托自身数据资产拓展数据交易、投资、融资等新业务,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云南省具有高原特色资源、极具开发价值的海量数据资源和市场,急需通过数据交易场所盘活数据资产、调动数据资源、激发数据活力,培育数据交易生态产业,赋能产业升级,助力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数据资产入表作为数据要素流通和价值实现的重要手段,将进一步释放相关企业数据要素价值,加快数字经济发展。
面对政策要求与市场需求,大成接受云南开远一家国有企业委托开展数据资产入表项目,整合盘活现有数据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大成律师团队作为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围绕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全流程提供专项服务:对企业拟入表的相关数据开展尽职调查;按照数据产权登记部门的要求,协助企业准备数据资产登记所需材料和文件,协助办理数据资产登记;协助企业按照评估机构的具体要求准备各类评估所需的材料和文件,协助企业与评估机构进行沟通对接以开展数据评估工作;对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出具DAC(Data Asset Compliance数据资产合规)法律意见书;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辅导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协助企业相关数据达到符合数据资产入表的条件;协助企业进行数据资产质押融资工作,按照要求协助企业准备数据资产质押融资相关材料,积极推进企业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进度。
在项目推进中,大成律师团队由高级合伙人闫丽萍牵头负责,团队顾问为杜炳富、李煦燕,团队成员包括刘青尚、张钰京、徐文萍、张潇吁等。团队以专项法律顾问身份,将尽职调查、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评估沟通、合规审查、DAC法律意见书出具、入表辅导以及质押融资支持等环节纳入服务内容,围绕数据资产确权与合规认定这一前提,协助客户在政策框架下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这一实践也体现出,数据资产入表并非单一的会计处理事项,而是涉及法律合规、产权登记、评估对接、融资安排等多环节的系统性工作,需要专业团队协同推进。
通过本次项目服务,大成进一步将专项法律服务覆盖至数据资产入表及数据资产合规管理相关环节。对于客户而言,合规、审慎地推进数据资产入表,有助于在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识别并降低法律风险,为后续数据资产交易、融资等数据资本化活动提供法律保障,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在合规流通使用中逐步释放。大成也将继续紧跟数据基础制度和数据资产管理政策要求,深耕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合规流通等专业领域,协同客户提升数据资产合规管理与价值转化能力,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区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