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由大成高级合伙人、合规与风险控制专委会牵头人闫丽萍,大成高级合伙人、合规与风险控制专委会秘书长徐文萍参编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规要求》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并实施。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在合规要求方面进一步向全链条、体系化、可操作方向迈进。

从标准制定依据看,该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并结合我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在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其核心目的在于,确保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各个环节满足合规性要求,确保公共数据处理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合规。

作为国内首部聚焦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全链条安全合规的团体标准,该标准能够有效填补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白。对行业而言,这一标准释放出明确信号: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不仅要关注数据价值释放,更要把合规要求嵌入授权、运营、处理、流通等关键环节,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领域的合规化、规范化发展。

在本次标准编制过程中,大成高级合伙人、合规与风险控制专委会牵头人闫丽萍,大成高级合伙人、合规与风险控制专委会秘书长徐文萍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标准的制定贡献了重要力量,确保标准在法律层面的严谨性与可操作性。这既是大成在公共数据合规领域专业能力的体现,也是我方主动适配行业规范、服务公共数据合规治理的具体实践。

围绕标准发布实施,我方后续将从以下方向持续深化专业实践:一是持续参与行业标准建设与完善。大成合规与风险控制专业委员会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的态度,深度参与行业标准的建设与完善,关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规要求的适用与发展。二是持续加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法律实践。大成律师将进一步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关的法律实践,在实务中深化对标准要求、法律边界与合规路径的理解。三是持续提升面向客户的合规服务能力。随着该标准正式发布并实施,相关主体在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时有了更清晰的合规参照。我方将结合标准要求与法律实践,围绕客户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合规需求,提供更贴合标准导向的法律支持与合规建议,助力客户提升合规管理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

从客户价值看,该标准有助于相关主体在公共数据处理全生命周期中更系统地识别合规要求,完善授权运营环节的合规安排。大成将以参编标准所形成的专业积累为基础,持续跟踪标准实施与行业发展,把法律严谨性与实务可操作性放在重要位置,为公共数据资源的合法合规利用提供专业支撑。

未来,大成将继续紧跟行业标准与政策导向,坚持合规经营与专业创新,深耕公共数据合规与数字经济法律实践,为公共数据资源的合法合规利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