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6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指导,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与大成住建纠纷研究与调解中心联合举办的“住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研座谈会”,在大成律师事务所21层会议室召开。来自政府部门、调解机构及法律实务界的专家学者三十余人出席会议。会议聚焦“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优化、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创新及粤港澳跨境调解经验分享。

会议由大成调解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蓝仑山主持。他表示,本次会议旨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的决策部署,并围绕“总对总”机制运行成效与瓶颈、调解机制改进与市场化路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等多元化解方式探索、横琴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实践经验、香港调解模式对内地工作的启示等议题展开交流。大成律师事务所董事局董事杜立元代表大成律师事务所欢迎与会嘉宾,并感谢各界对大成调解中心的关注与支持。

会上,住建部法规司相关同志介绍了2024年“总对总”试点推进情况,指出通过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指导北京、广东、山东等6个省(区、市)开展试点,建立了一批具备实战能力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化解了一批建设工程、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同时也提到与部分法院对接机制不够顺畅、调解组织市场化收费机制不明确等问题。联调委秘书长王晓玲通报,住建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试点已初步组建近200家调解组织、3千多名调解员的专业化调解队伍,2024年受理近3万件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率近60%,但案源少、市场化收费机制不明确、社会认知度不高等问题仍需解决。横琴合作区城规建局建筑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陶小敏分享了合作区将调解条款纳入政府投资工程合同、建议将调解费用列入招标预算等探索。横琴合作区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理事长马九红介绍,该中心2024年在“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平台上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并建立“双证上岗”机制,联合香港调解会等开展调解员培训,呼吁建立粤港澳调解员互认机制,并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开设“绿色通道”。

作为联合举办方之一,大成调解中心多位负责人和调解员全程参与会议。大成调解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蓝仑山围绕完善调解机构、调解员与法院系统对接机制,建议法院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与住建领域“总对总”调解机构对接,完善财政补贴机制,探索市场化收费模式,并探索争议评审机制与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解机制。大成调解中心副主任兼大成房建与能源专委会牵头人杨贵生提出,行业调解仍属新鲜事物,通过法院、仲裁机构与社会机构多方合作,探索市场化机制,降低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有望实现良性运转。自由讨论环节,大成调解中心副秘书长陈思、王琳,调解员赵静、刘铁星、刘净、刘世杰、李云丽、陈晖春、徐宕等分别从信任、手段、方案,调解权利条款,数字化可信空间,法律资源协同,推广宣传,经费与流程保障,司法鉴定环节把控,调解安全,仲裁与调解经验,法律地位与收费机制等角度提出建议。大成调解中心副秘书长赵晶璞在总结中建议国央企重视调解,各方共同努力为住建纠纷调解提供法律保障。

通过本次座谈会,大成调解中心对住建领域多元解纷的行业痛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总对总”机制已经展现出化解建设工程、物业服务等领域矛盾纠纷的实效;另一方面,调解组织与法院对接、市场化收费、案源拓展、社会认知、调解员法律地位与权威性、司法确认效率、鉴定环节衔接、调解安全等问题仍需要行业共同探索。与会各方也形成多项共识:多元解纷需要法院、仲裁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组织与社会机构协同推进;调解机制应兼顾公益属性与市场化可持续;数字化手段、专业培训和跨境协作有望成为提升调解质效的重要支撑;降低当事人时间和金钱成本,是检验调解机制价值的重要标准。

结合会议交流成果和自身职责,大成调解中心后续将重点从以下方向持续优化工作。第一,完善对接机制。继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全国各级法院,规范在线委派委托、音视频或现场调解、在线出具调解书、在线司法确认等流程;对当事人自主申请的案件,按已有机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系统新增案件并生成诉前调解案号,并继续通过仲裁协调机制向相关仲裁委以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形式完成确认。第二,优化调解流程与规则。围绕争议评审与调解结合、调解权利条款签订、司法确认流程梳理、司法鉴定环节衔接、调解安全保障等,细化操作规范,明确责任边界,提升调解服务的可预期性。第三,强化专业能力。发挥中心已有180余名、分布全国各地的调解员队伍作用,以及大成在资深律师、法官出身人员和仲裁员等方面的法律资源,加强建工类与住建领域纠纷的专业培训,借鉴“双证上岗”等经验,提升调解员复合能力。第四,探索数字化支撑。关注可信数字空间、区块链等技术在案源来源、调解员工作效率、跨机构协同中的应用可能,研究整合律师事务所、调解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和仲裁委等资源的可行路径。第五,拓展案源与宣传。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国央企的沟通,提升调解机制社会认知度,配合推动调解条款在工程合同中的应用,探索更加清晰的收费与经费保障机制。第六,关注粤港澳跨境调解。围绕粤港澳调解员互认、跨境工程争议调解、司法确认便利化等议题,持续参与行业交流,吸收香港调解模式的有益经验。

这些优化动作的最终落脚点,是让住建领域当事人获得更专业、高效、可及、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服务。通过更顺畅的诉调对接、更规范的调解流程、更专业的调解员队伍和更开放的协同机制,大成调解中心希望帮助客户减少纠纷解决的时间与金钱成本,维护合法权益,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未来,大成调解中心将继续坚持依法合规、独立公正、公益为先,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政府部门、法院、仲裁机构、行业组织及社会各界携手,推动住建领域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走向专业化、市场化、数字化与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