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在2024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举办“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数据要素应用研讨会”,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实务工作者等共赴盛会、献言献策,为构建中国特色数据知识产权制度贡献智慧。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福律师受邀出席,并以“数据要素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应用实践”为主题发表演讲。
中国知识产权年会自2010年创办以来,已逐步发展成为知识产权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盛会,也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规模大、影响广、参与人数多的年度盛会之一。年会通过搭建高端、开放、务实的交流平台,促进研究成果、实践经验和创新理念分享,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提升。本次研讨会聚焦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数据要素应用,契合数据要素市场加快发展的行业趋势。
在演讲中,陈福律师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法律法规背景、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提出与实践、面临的挑战与建议等内容展开分享。他表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地位逐步确立并受到高度重视。自2015年起,大数据发展被列为国家战略;2016年至2021年,数据生产要素地位通过多项政策文件逐步确立;2022年至今,以“数据二十条”为代表的政策文件确立了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框架。数据已成为新时代发展的“新资产”“新能源”“新血脉”和“新事物”,对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具有关键作用。
在法律法规层面,陈福律师介绍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文件,并谈到数据资产入表相关会计处理和数据资产评估要求。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他提到,自2021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并在多个省市开展试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均提出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2022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深圳等8个地方作为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2023年12月,又新增天津、河北、山西、安徽、河南、湖北、湖南、贵州、陕西等9个地方作为2024年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
陈福律师指出,尽管我国在数据产权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有进展,但相关法律框架仍不完善,缺乏系统性法律法规明确数据权利性质、归属、保护范围和救济措施。数据具有无形性、易复制性和流动性,确权尤为复杂,不同类型数据确权存在差异,原始创作者与后续加工者的权利边界也较难界定。他建议,在数据资产入表中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既可降低数据交易成本,也可保护数据产权和交易安全;同时,可以新型财产权为思路,通过数据分类确权,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数据加工使用和数据产品经营“三权分置”的产权制度框架,并建立覆盖数据流通交易全流程、各环节的登记体系;依托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行登记,由各省、市知识产权局作为统筹主管部门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通过本次参会交流,大成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捕捉到行业核心痛点与重要方向。痛点在于,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确权规则、登记体系、入表衔接与交易安全仍需持续完善;方向在于,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登记体系、推动标准制定等措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发展。这些观察也为大成律师事务所后续专业研究与服务优化提供了清晰参照。
结合陈福律师的演讲内容和本次研讨交流,大成律师事务所将从以下方向持续深化专业能力与服务布局:一是持续跟进国家和各试点地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评估等规则动态,梳理制度衔接与实务操作要点;二是围绕数据资源持有、数据加工使用、数据产品经营“三权分置”思路,强化数据确权、登记、评估、入表、流通交易等场景下的法律研究与服务准备;三是关注企业在数据资产管理和数据要素流通中的合规需求,帮助客户识别权利边界、交易风险和登记要求,提升数据产权保护与交易安全意识;四是加强专业交流与知识沉淀,围绕数据确权复杂、权利边界模糊、登记体系衔接等行业问题持续输出务实观点。
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随着数据要素市场不断发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政策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将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大成律师事务所愿与知识产权专家、实务工作者及产业各方共同关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为客户在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中依法合规挖掘数据价值、保障数据权益提供支持,为促进数据资源合法流通与高效利用、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